“中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 第二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3-15?13:20:53?
由原卫生部医政司直接领导,中国医师协会委派霍勇教授具体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救治水平的“中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于2011年11月28日正式启动实施。第一期工作的结果显示,通过开展公众宣教、医师培训、推进急救中心与医院的协作、试点“胸痛中心”建设等举措,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具体而言,与国内既往的研究结果比较,(1)提高了STEMI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比例,88%的患者接受了早期再灌注治疗,其中约92%为最有效的直接PCI治疗;(2)显著缩短了STEMI患者从发病到就诊时间,入门-球囊扩张(D2B)时间也明显缩短到112分钟;(3)大幅提高了金属裸支架(BMS)在直接PCI中的使用比例,达到了25%;(4)但三级医院的院内救治流程、医院之间的转运、医院与急救系统之间的协作等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为推广第一期的成功经验及改进发现的问题,在卫计委的指导下,项目拟于2014年初启动第二期的工作。项目组计划在保留原有省份的基础上再纳入海南等其他省份加入达到15-16省的规模,并分省实施;在第一阶段的53家三级医院为核心的基础上,医院规模预计扩大至200家左右。
一、项目目的
在第一期工作的基础上,通过(1)建立行政支持下的STEMI区域救治网络;(2)建设“胸痛中心”,并开展我国的自主认证工作;(3)持续开展公众教育及医师培训等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早期再灌注治疗率,缩短症状到靶血管开通时间,使更多的STEMI患者获益。
二、项目组织管理
为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指导与帮助:
1.通过发放公文的形式,正式启动实施第二期项目;
2.协调参与项目的各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该省内的项目开展进行督导与协调,包括三级医院、基层医院、急救中心等STEMI急救网络的相关单位;
3.指导协助在项目框架内开展我国“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胸痛中心”认证作为今后医院考核及重点学科评审标准的进程。
三、实施内容
(一)采取项目办负责总体协调,分省实施的模式,建立行政支持下的STEMI区域救治网络。
由各地方政府主导,整合急救资源,合理规划急救网络,合并医疗急救号码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并将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纳入到城市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范畴之中,逐步建立与交通等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
推进参与项目的各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该省内的项目开展进行督导与协调,委派各省心血管主委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省内的医院开展工作,并向项目总负责人霍勇教授负责。
各省的具体实施内容遵循项目的总体方案及进度,可以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过(1)加强有急诊PCI资质的医院与急救中心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院前心电图传输及早期预警,逐步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衔接;(2)强化三级医院与基层医院的协作关系,探索改进STEMI患者的转运模式,以进一步提高STEMI患者接受急诊PCI的例数,并合理开展溶栓与急诊PCI结合的联合早期再灌注治疗策略,(3)有条件的医院建立“胸痛中心”,并尝试绕行急诊等院内流程的优化,从而进一步降低患者死亡率等心血管事件。
(二)在项目框架内开展我国“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胸痛中心”建设。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授权,于2013年9月14日在第三届中国“胸痛中心”高峰论坛正式启动。
在霍勇教授的主持下,委托上海胸科医院的方唯一教授、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向定成教授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我国“胸痛中心”的认证标准。该标准共分为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整合、对ACS患者的评估和救治、持续改进和培训教育。(详见中国“胸痛中心”的网站:www.cpccn.org)。
为了规范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项目组成立了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组织机构。该机构由认证专家指导委员会和认证工作委员会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标准的制订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2013年11月11日,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对认证工作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进行认证体系和认证流程的培训。目前项目组已经启动对我国已通过美国“胸痛中心”认证的5家医院按照我国的标准进行的试认证工作,进一步修订我国“胸痛中心”的认证标准及认证流程,并最终推广应用。积极推动“胸痛中心”认证可能作为今后医院考核及重点学科评审标准的进程。
(三)持续开展公众教育、媒体宣传及各层次医师的培训,建立规范的心血管健康教育及医师培训制度及体系。
中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联系人:
心血管分会办公室
李冬梅 苏静玉